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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审计局关于对市民政局局长梁华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和单位财政收支的审前公告  
  发布时间:2010-6-2   作者:经责科   阅读次数: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审计局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总体方案的通知》(嵊政办〔2010〕30号),决定对市民政局局长梁华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和单位财政收支进行就地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和内容:市民政局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财政收支。同时延伸审计市慈善总会、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市救助管理站等单位和局工会等账户。

  二、审计实施时间:2010年6月7日起。

  三、审计组组长:韩世忠,联系电话:83110216

  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其他廉政规定。

    五、监督电话:83116011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资料来源:嵊州市审计局         
 
单位:嵊州市审计局 地址:浙江省 嵊州市 官河路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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