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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承诺
 

嵊州市审计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内容

  保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规定"和嵊州市党员干部"四个严禁",并重点做到: 

  1 、不以权谋私,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2 、审计期间不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无偿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用品。 

  3 、不收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 

  4 、不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5 、不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6 、不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7 、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类活动。

  8 、不出入有损审计干部形象的地方。 

 

 
单位:嵊州市审计局 地址:浙江省 嵊州市 官河路619号
电话:0575-83110233  E-mial:szsjadmin@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