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3年,嵊州未设审计专门机构,财经监督职能,由县财政税务等部门行使。1984年4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嵊县审计局正式成立。 1984年10月,县人民政府核定县审计局行政编制6人,后又增编2人,合计8人。建局初期,实有4人,其中党员1人,参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活动。单位财务由机关事务局核算管理,办公地点在县府大楼三楼。 1985年11月,绍兴市编委、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发文,增加审计机关编制4人。(绍市编〔1985〕24号) 1986年7月,成立嵊县审计局党支部。 1987年初,增加行政编制10人,合计编制22人。 1987年6月,成立嵊县审计局工会。 同年7月,实行公务员制度,市编委核定编制为24人。 1988年3月,嵊县编委〔1988〕3号文件批复,同意建立嵊县审计事务所,为全民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定编3人,经费由财政拨款。 1988年6月,根据县编委〔1988〕20号文件批复,县审计局设二股一室机构。一股负责商粮贸、农林水、金融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二股负责工交、二轻、基本建设审计;办公室负责综合、会计、文书、出纳、档案、车辆、信息等工作。 1989年1月,审计事务所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 1990年5月,成立县审计局党组。 1990年7月,县编委同意县审计局增设审计三股,人员内部调剂解决(嵊编〔90〕11号)。局对股室工作范围进行调整,设置三股一室。一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审计,二股负责工业、交通企业审计,三股负责粮食、商业、金融、财政审计,办公室职能不变。 1993年11月,省审计局(浙审管字〔1993〕164号)文件批复,同意嵊县审计事务所更名为嵊县审计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自嵊县编委批准之日算起。 1995年8月,撤县设市,嵊县审计局改名为嵊州市审计局。 1996年2月,审计师事务所下设二部一室。即工商审计部,基建审计部和办公室。 1997年1月,根据嵊编〔1997〕08号文件批复,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24人,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下设四科一室(规格均为股级),一科为行政、事业、基建审计科,二科为工交、外资、企业审计科,三科为商粮贸企业审计科,四科为财政、金融审计科(三科、四科暂合并)。审计事务所编制10名,全民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 1998年1月,审计事务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增设验资部。调整后,内设机构有工商审计部、基建部、验资部和办公室。 同年3月根据上级文件,绍兴市会计协会对市事务所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验收合格。 2000年3月,市审计师事务所转制为股份制企业,与审计局脱钩。 2001年7月,嵊编〔2001〕12号批复,同意嵊州市基本建设工程审核中心定编5名,经费来源自收自支。 2002年5月,嵊编〔2002〕46号文件核定市审计局机关编制22名,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内设机构仍为四科一室,但对科室职能作了调整,审计一科为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科,二科为金融外贸经济责任审计科,三科为财政经贸审计科,四科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办公室名称职能不变。嵊州市基本建设工程审核中心,为全民事业单位,编制5名,经费自收自支。 2003年3月,机关妇女组织成立。 2004年9月,机关团支部成立。 2006年3月,嵊编〔2006〕6号文件批复,同意我局增设法规科和计算机中心2个内设科室,人员编制内部调剂解决。 2007年12月底,市审计局机关定编22名,在职21人;事业编制5名,在职6人。 |